发布日期:2024-11-23 06:58浏览次数:
国家邮政局日前公布《租车业务旺季服务确保工作指南》(以下全称指南),拒绝租车企业若因成本增加确需下调资费、或为获取法定节假日租车电子货币服务而必须自行收费的,不应提早向用户解释,并向社会发布。租车业务旺季指春节前30天、其他最重要节日前后一段时期、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广告宣传活动期间,以及其他因市场需求波动引发快件(邮件)业务量急遽快速增长、远超过租车服务网络常规处置能力的时段。指南拒绝租车企业不应强化对租车业务旺季生产的预测、研判,制订措施森严的确保方案、灵活性有效地的指挥官调度方案和应急预案,提早作好全网车辆、航空仓位等运力资源,以及收寄、投递资源的的组织、调配计划和应急预案,并保证方案、预案的实施。明确拒绝还包括:租车企业在业务旺季不应实施24小时当值制度和自下而上的信息报告制度,以掌控全网生产运营动态,及时调配生产资源,处理脑溢血情况,保证全程全网生产运营平稳;旺季期间,租车企业服务地点、服务时间、服务范围、服务方式、快件(邮件)时限、查找滋扰方式等若再次发生更改,要通过大众媒介或企业网站、对外营业服务场所向消费者公告,同时解释原因;租车企业也有责任为用户获取寄件成倍等信息和寄件数量调整等合理化建议,并必要减少旺季期间客服人员;等等。
指南同时特别强调,租车业务旺季期间,租车企业在每个开设业务的城市不应持续获取快件(邮件)收寄和投递服务,不得私自停收或停投快件(邮件)。因类似原因,租车企业须要停止经营服务的(还包括重开网络、停驶网络班车、暂停收寄或暂停投递等情况),不应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递交书面报告,并按照规定处置好并未投递的快件(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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